中國平安保險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宣布,其公司章程已完成修訂并獲得金融監管總局批準。根據金融監管總局下發的《關于中國平安保險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復》(金復〔2026〕255號),新修訂的《公司章程》自2026年5月13日起正式生效。
此次章程修訂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公司治理結構的重大調整。自新章程生效之日起,中國平安將不再設立監事會,其原有職能將由董事會下屬的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面承接。這一變革旨在優化公司決策流程,提升治理效率,同時確保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伴隨治理結構調整,中國平安第十一屆監事會五名成員孫建一、朱新蓉、劉懷鏡、洪嘉禧和王志良將同步退任。據公司公告披露,上述監事在退任過程中與公司保持高度一致,未就退任事宜產生任何意見分歧,亦不存在需要向股東特別說明的相關事項。此次人事變動標志著公司治理體系進入全新階段。















